2011中国沈阳珠宝饰品展览会,本着为生产商、进口商、出口商、经销商、代理商以及广大消费者搭建交流交易平台的宗旨,邀请美国、韩国、中国台湾、香港、新加坡、缅甸等国家和地区以及中国内地珠宝饰品优秀企业200余家,展示最新珠宝饰品,开拓东北市场,提升珠宝品牌传播,扩大珠宝首饰消费群体,推动沈阳珠宝市场高速发展。
■展览内容:
¤钻石首饰 · 白金首饰 · 足金首饰 · 宝石首饰 · 银器首饰 · 翡翠首饰 · 珍珠首饰 · 南洋珠 · 养珠 · 淡水珍珠 · 钻石 · 有色宝石 · 翡翠玉器 · 蛋白石 · 珠宝镶嵌 · 雕刻品/摆设饰品 · 珠宝摆设及包装用品 · 机械、工具及设备 · 高级珠宝钟表 · 高级收藏品
¤ 招商及形象区:珠宝产业园、珠宝首饰城、珠宝交易中心、特色珠宝经营的商场
■参展程序:
1、填写"参展申请表"并加盖公章,连同企业营业执照一并回传到大会组委会,经主办单位核准。
2、经主办单位核准,参展企业在一周内将参展费用的50%或全款汇至指定帐号,传真汇款底单,余款在2011年4月15日前付清,2011年4月15日以后报名参展的商家,一次付清全款。逾期组委会有权重新安排展位,所交费用不退。根据展会组展进度,组委会保留调整展位的权利。
3、展位分配原则: "先申请,先付款,先安排"。
4、主办单位收到参展费用之后,将《展位确认书》传真或邮寄至参展单位,参展单位凭《展位确认书》报到布展。
5、参展单位应遵守主办单位及展馆的有关规定,准时报到布展,不展出造假、侵权产品,不得擅自转让或合租展位,违反规定者将被取消参展资格,所交纳参展费恕不退还。
6、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,致使展会延期或停止举办,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。